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08年8月25日)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委 員 李 先 生 查 詢 : 大 廈 外 牆 石 屎 簷 篷 多 年 來 沒 有 維 修 檢 查 , 擔 心 其 安 全 性 , 法 團 該 如 何 手 處 理 ?
大 廈 外 牆 石 屎 簷 篷 因 日 久 失 修 倒 塌 , 會 危 及 住 戶 及 公 眾 安 全 , 故 法 團 應 定 期 檢 查 , 並 留 意 以 下 事 項 :
‧ 勿 濫 用 簷 篷 : 業 戶 切 勿 在 簷 篷 上 擺 放 重 物 或 在 下 面 吊 掛 物 件 , 避 免 負 荷 過 重 、 阻 礙簷 篷 排 水 、 損 壞 防 水 膜 及 遮 擋 簷 篷 部 份 結 構 , 引 致 滲 水 及 石 屎 爆 裂 等 而 不 被 察 覺 。
‧ 簷 篷 出 現 裂 痕 : 出 現 裂 痕 可 能 是 簷 篷 倒 塌 先 兆 ; 如 裂 痕 位 置 接 近 橫 樑 或 外 牆 邊 緣 , 或 裂 痕 有 擴 大 象 , 應 立 即 聘 請 結 構 工 程 師 檢 查 及 維 修 , 不 應 只 作 外 層 或 表 面 遮 蓋 處 理 。
‧ 維 修 紀 錄 : 法 團 應 就 簷 篷 裂 痕 位 置 及 結 構 工 程 師 的 建 議 和 維 修 方 法 存 檔 作 紀 錄 , 以 便 日 後 定 期 檢 查 時 作 參 考 。
如 發 現 簷 篷 出 現 危 險 , 應 立 即 安 排 緊 急 維 修 , 以 保 出 入 平 安 。
2008年8月31日星期日
2008年8月19日星期二
緊 急 工 程 招 標 方 式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08年8月18日)
早 前 本 信 箱 提 及 維 修 必 須 依 法 招 標 , 黃 小 姐 是 法 團 委 員 , 因 大 廈 外 牆 污 水 渠 爆 漏 , 須 緊 急 維 修 , 她 欲 知 是 否 也 要 招 標 ?
為 免 延 誤 緊 急 工 程 , 法 團 可 採 用 選 擇 性 招 標 的 方 式 。 法 團 應 預 先 擬 定 一 份 核准 資 格 的 工 程 承 辦 商 名 單 , 然 後 邀 請 其 中 部 份 合 資 格 承 辦 商 投 標 , 盡 量 縮 短 招 標 時間 。
根 據 《 建 築 物 管 理 條 例 》 第 20A(2) 條 規 定 , 所 有 供 應 品 、 貨 品 或 服 務 的價 值 超 過 20 萬 元 , 或 價 值 相 等 於 法 團 每 年 預 算 的 20% 款 額 , 兩 者 以 較 低 者 為 準 ,法 團 須 以 招 標 承 投 的 方 式 取 得 有 關 物 品 或 服 務 。
法 團 也 可 參 照 《 建 築 物 管 理 條 例 》 第 44(1)(a) 條 就 供 應 品 、 貨 品 及 服 務 採 購 工 作 守 則 :
1) 採 購 價 值 超 過 1 萬 元 但 不 超 過 20 萬 元 , 最 少 邀 請 3 份 標 書 , 或 ;
2) 採 購 價 值 超 過 20 萬 元 則 最 少 邀 請 5 份 標 書
早 前 本 信 箱 提 及 維 修 必 須 依 法 招 標 , 黃 小 姐 是 法 團 委 員 , 因 大 廈 外 牆 污 水 渠 爆 漏 , 須 緊 急 維 修 , 她 欲 知 是 否 也 要 招 標 ?
為 免 延 誤 緊 急 工 程 , 法 團 可 採 用 選 擇 性 招 標 的 方 式 。 法 團 應 預 先 擬 定 一 份 核准 資 格 的 工 程 承 辦 商 名 單 , 然 後 邀 請 其 中 部 份 合 資 格 承 辦 商 投 標 , 盡 量 縮 短 招 標 時間 。
根 據 《 建 築 物 管 理 條 例 》 第 20A(2) 條 規 定 , 所 有 供 應 品 、 貨 品 或 服 務 的價 值 超 過 20 萬 元 , 或 價 值 相 等 於 法 團 每 年 預 算 的 20% 款 額 , 兩 者 以 較 低 者 為 準 ,法 團 須 以 招 標 承 投 的 方 式 取 得 有 關 物 品 或 服 務 。
法 團 也 可 參 照 《 建 築 物 管 理 條 例 》 第 44(1)(a) 條 就 供 應 品 、 貨 品 及 服 務 採 購 工 作 守 則 :
1) 採 購 價 值 超 過 1 萬 元 但 不 超 過 20 萬 元 , 最 少 邀 請 3 份 標 書 , 或 ;
2) 採 購 價 值 超 過 20 萬 元 則 最 少 邀 請 5 份 標 書
2008年8月11日星期一
防 工 程 爛 尾 須 知
資料來源:2008年8月11日(蘋果日報)
鄭 先 生 所 住 大 廈 法 團正 組 織 大 型 維 修 工 程 , 得 悉 鄰 近 大 廈 沒 有 聘 用 顧 問 公 司 , 而 承 建 商 在 工 程 進 行 中 途離 場 , 並 停 止 所 有 工 程 , 他 欲 查 詢 應 怎 樣 避 免 類 似 情 況 ?
工 程顧 問 的 功 能 是 審 核 承 建 商 的 資 歷 、 規 模 及 經 驗 是 否 足 夠 處 理 大 廈 的 大 型 維 修 。 大 廈如 沒 有 透 過 工 程 顧 問 聘 用 承 建 商 進 行 維 修 工 程 , 法 團 在 管 理 維 修 工 程 合 約 上 便 缺 乏保 障 。 如 遇 上 不 合 理 標 價 , 承 建 商 可 能 因 財 政 出 現 問 題 而 停 工 , 甚 至 突 然 離 場 。
購 履 約 保 證 金
其實 在 大 廈 維 修 工 程 中 , 聘 請 工 程 顧 問 是 不 可 缺 少 的 一 環 , 其 職 責 包 括 統 籌 整 項 工 程, 並 根 據 承 建 商 的 標 書 及 資 料 , 揀 選 符 合 資 格 、 有 相 關 經 驗 、 信 譽 良 好 而 標 價 合 理的 承 建 商 給 業 主 作 定 。 此 外 , 工 程 顧 問 還 會 在 標 書 中 訂 明 承 建 商 須 向 銀 行 購 買 履 約 保 證 金 , 當 承 建 商無 法 履 行 合 約 或 於 中 途 終 止 合 約 時 , 銀 行 可 向 業 主 賠 償 損 失 。 故 此 , 若 鄭 先 生 的 大廈 聘 用 一 位 合 資 格 的 工 程 顧 問 統 籌 該 項 工 程 , 可 避 免 或 減 低 爛 尾 工 程 的 風 險 。
鄭 先 生 所 住 大 廈 法 團正 組 織 大 型 維 修 工 程 , 得 悉 鄰 近 大 廈 沒 有 聘 用 顧 問 公 司 , 而 承 建 商 在 工 程 進 行 中 途離 場 , 並 停 止 所 有 工 程 , 他 欲 查 詢 應 怎 樣 避 免 類 似 情 況 ?
工 程顧 問 的 功 能 是 審 核 承 建 商 的 資 歷 、 規 模 及 經 驗 是 否 足 夠 處 理 大 廈 的 大 型 維 修 。 大 廈如 沒 有 透 過 工 程 顧 問 聘 用 承 建 商 進 行 維 修 工 程 , 法 團 在 管 理 維 修 工 程 合 約 上 便 缺 乏保 障 。 如 遇 上 不 合 理 標 價 , 承 建 商 可 能 因 財 政 出 現 問 題 而 停 工 , 甚 至 突 然 離 場 。
購 履 約 保 證 金
其實 在 大 廈 維 修 工 程 中 , 聘 請 工 程 顧 問 是 不 可 缺 少 的 一 環 , 其 職 責 包 括 統 籌 整 項 工 程, 並 根 據 承 建 商 的 標 書 及 資 料 , 揀 選 符 合 資 格 、 有 相 關 經 驗 、 信 譽 良 好 而 標 價 合 理的 承 建 商 給 業 主 作 定 。 此 外 , 工 程 顧 問 還 會 在 標 書 中 訂 明 承 建 商 須 向 銀 行 購 買 履 約 保 證 金 , 當 承 建 商無 法 履 行 合 約 或 於 中 途 終 止 合 約 時 , 銀 行 可 向 業 主 賠 償 損 失 。 故 此 , 若 鄭 先 生 的 大廈 聘 用 一 位 合 資 格 的 工 程 顧 問 統 籌 該 項 工 程 , 可 避 免 或 減 低 爛 尾 工 程 的 風 險 。
2008年8月7日星期四
《 樓 宇 維 修 實 務 指 南 》 幫 到 你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08年8月4日)
法 團 主 席 陳 先 生 所 住 大 廈 已 有 30 年 樓 齡 , 本 打 算 進 行 大 維 修 , 但 很 多 業 主 對 大 維 修 有 顧 慮 , 恐 引 發 貪 污 、 圍 標 等 情 況 。 請 問 有 何 解 決 辦 法 ?
為 大 廈 進 行 適 時 維 修 保 養 是 負 責 任 業 主 應 有 態 度 ; 但 面 對 過 往 不 少 因 大 廈 維修 引 發 的 貪 污 舞 弊 及 貨 不 對 辦 等 負 面 報 道 , 部 份 小 業 主 對 大 廈 維 修 存 在 顧 慮 也 可 理解 。
為 此 , 廉 政 公 署 及 房 協 聯 合 編 制 《 樓 宇 維 修 實 務 指 南 》 , 提 供 一 套 簡 便易 明 指 引 , 協 助 業 主 及 法 團 籌 劃 及 進 行 樓 宇 維 修 保 養 工 程 。 同 時 , 該 指 南 會 針 對 維修 工 程 存 在 的 貪 污 風 險 及 舞 弊 行 為 ,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 如 制 訂 申 報 利 益 衝 突 制 度 供 委員 及 工 程 顧 問 遵 守 。
指 引 簡 便 易 明
在工 程 質 素 方 面 , 指 南 提 出 在 招 標 文 件 加 入 誠 信 及 反 圍 標 條 款 , 藉 以 減 低 工 程 壟 斷 或貨 不 對 辦 的 可 能 性 。 指 南 附 有 招 標 、 工 程 監 察 及 通 告 的 文 書 範 本 , 供 法 團 參 考 。 法團 可 到 房 協 物 業 管 理 諮 詢 中 心 查 閱 , 或 透 過 廉 政 公 署 網 頁 下 載 。
http://www.bm.icac.hk/tc/education_and_publicity_materials/education_and_publicity_materials.aspx
法 團 主 席 陳 先 生 所 住 大 廈 已 有 30 年 樓 齡 , 本 打 算 進 行 大 維 修 , 但 很 多 業 主 對 大 維 修 有 顧 慮 , 恐 引 發 貪 污 、 圍 標 等 情 況 。 請 問 有 何 解 決 辦 法 ?
為 大 廈 進 行 適 時 維 修 保 養 是 負 責 任 業 主 應 有 態 度 ; 但 面 對 過 往 不 少 因 大 廈 維修 引 發 的 貪 污 舞 弊 及 貨 不 對 辦 等 負 面 報 道 , 部 份 小 業 主 對 大 廈 維 修 存 在 顧 慮 也 可 理解 。
為 此 , 廉 政 公 署 及 房 協 聯 合 編 制 《 樓 宇 維 修 實 務 指 南 》 , 提 供 一 套 簡 便易 明 指 引 , 協 助 業 主 及 法 團 籌 劃 及 進 行 樓 宇 維 修 保 養 工 程 。 同 時 , 該 指 南 會 針 對 維修 工 程 存 在 的 貪 污 風 險 及 舞 弊 行 為 ,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 如 制 訂 申 報 利 益 衝 突 制 度 供 委員 及 工 程 顧 問 遵 守 。
指 引 簡 便 易 明
在工 程 質 素 方 面 , 指 南 提 出 在 招 標 文 件 加 入 誠 信 及 反 圍 標 條 款 , 藉 以 減 低 工 程 壟 斷 或貨 不 對 辦 的 可 能 性 。 指 南 附 有 招 標 、 工 程 監 察 及 通 告 的 文 書 範 本 , 供 法 團 參 考 。 法團 可 到 房 協 物 業 管 理 諮 詢 中 心 查 閱 , 或 透 過 廉 政 公 署 網 頁 下 載 。
http://www.bm.icac.hk/tc/education_and_publicity_materials/education_and_publicity_material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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