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5日星期四

可加可減機制 兩年檢討一次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10年7月15日)

公屋租金機制 07年重整,立法會 6月通過法例,引入房委會租金可加可減機制,並限定租金不可超過入息中位數一成。當時,政府為新機制護航,一併向立法會提出減租及租金援助措施。同年 8月,全港公屋租戶一律減租 11.6%,每戶平均租金由 1,480元減至 1,310元。

根據修訂後的《房屋條例》,可加可減機制下,以公屋住戶入息指數變動釐定租金,每兩年檢討租金一次,並規定加幅須設定一成上限,減租幅度則不設下限。當時房委會又推出新租金援助機制, 8月起與減租同期實施,個別租戶租金與入息比例若超過 18.5%,便可申請減免 25%租金,因此,約九成住戶的月租少於 2,000元,七成的月租在 1,5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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