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3日星期一

簽 訂 維 修 合 約 要 點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08年6月23日)

李 先 生 指 其 大 廈 正 籌 組 大 廈 維 修 工 程 , 現 正 招 聘 顧 問 。 他 欲 得 知 與 顧 問 簽 訂 合 約 條 款 時 有 何 要 點 ?


在 法 團 委 任 及 與 維 修 顧 問 簽 訂 合 約 前 , 業 主 除 考 慮 顧 問 的 收 費 和 經 驗 外 , 也 應 在 合 約 內 包 括 以 下 各 項 :

1. 專 業 責 任 保 險
維 修 顧 問 應 已 購 有 有 效 的 專 業 責 任 保 險 。 若 顧 問 在 執 行 職 務 時 因 疏 忽 、 錯 誤 或 違 反 業 務 上 之 義 務 而 導 致 大 廈 業 主 損 失 , 業 主 便 可 透 過 保 險 公 司 索 取 賠 償 。

2. 終 止 合 約 條 款
合 約 內 可 訂 明 若 證 實 任 何 一 方 違 反 合 約 , 對 方 便 可 按 議 定 的 通 知 期 , 以 書 面 形 式 通 知 對 方 終 止 合 約 。 顧 問 費 則 按 已 完 成 之 工 作 量 按 比 例 支 付 。

3. 和 解 / 仲 裁 條 款
當 法 團 與 顧 問 發 生 糾 紛 時 , 除 傳 統 的 合 約 訴 訟 外 , 若 合 約 內 加 入 和 解 / 仲 裁 條 款 , 可 為 雙 方 提 供 更 有 效 率 及 便 宜 的 解 決 方 案 。

4. 行 政 費
合 約 內 可 規 定 顧 問 不 可 收 取 行 政 費 或 規 限 行 政 費 的 金 額 , 避 免 影 響 承 建 商 的 投 標 意 欲 及 投 標 價 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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