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2008年11月17日(蘋果日報)
問 : 本 人 居 於 私 人 樓 宇 , 現 計 劃 翻 新 單 位 , 想 用 英 泥 及 瓷 磚 遮 蓋 食 水 明 喉 , 並 移 動 鋅 盆 、 洗 手 盆 及 浴 缸 的 水 喉 位 。 請 問 需 否 申 請 ?
不 可 損 及 結 構 牆
答: 根 據 「 建 築 物 規 例 」 , 業 主 擬 進 行 的 工 程 如 非 涉 及 樓 宇 結 構 改 動 , 毋 須 先 獲 屋 宇署 批 准 。 業 主 如 計 劃 將 食 水 明 喉 改 為 暗 喉 , 須 將 喉 管 藏 於 非 結 構 牆 身 或 磚 牆 內 。 業主 可 聘 請 建 築 專 業 人 士 , 研 究 暗 喉 的 設 計 及 施 工 方 法 。
為 免 將 來 更 換 或 維 修食 水 喉 時 損 毀 牆 磚 , 業 主 可 用 其 他 裝 飾 來 遮 蓋 水 喉 管 或 安 裝 活 門 , 以 便 日 後 檢 查 及維 修 水 管 。 業 主 須 留 意 避 免 將 食 水 喉 藏 於 結 構 牆 或 其 他 結 構 組 件 內 , 因 此 舉 可 能 損害 樓 宇 結 構 , 而 改 動 樓 宇 結 構 前 必 須 查 閱 大 廈 公 契 , 確 定 沒 有 違 反 公 契 條 文 , 並 須得 到 屋 宇 署 批 准 。
此 外 , 若 裝 修 工 程 牽 涉 更 改 供 水 喉 管 及 水 龍 頭 的 位 置 , 根據 「 水 務 設 施 條 例 」 , 業 主 須 聘 請 持 牌 水 喉 匠 進 行 有 關 工 程 。 水 喉 匠 應 視 乎 改 動 供水 系 統 的 情 況 , 決 定 是 否 須 於 工 程 前 向 水 務 署 申 請 書 面 批 准 。
2008年11月3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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