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星期五

停車場消防喉被濫用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10年2月22日)

有電單車司機使用領匯旗下停車場,遭濫用消防喉的市民弄濕頭盔內部及座駕。水務署表示,管理公司有責任確保消防喉不被濫用,如違規情況沒改善,該署有權截斷其供水。
讀者冼先生早前將電單車停泊於觀塘順利邨停車場後,頭盔內部及座駕濕透,停車場職員翻查閉路電視錄影帶,發現有私家車司機使用消防喉洗車。他氣憤地說:「管理公司話報咗警,採取唔到其他行動。」負責管理車場的新昌管理公司稱,涉事私家車為時租車輛,事後已通知警方,如再發現濫用情況,會將個案交警方處理。


違例用水可罰 2.5萬元

水務署到上址巡查後,發現用以鎖上消防喉出水口的箱子玻璃面損壞,已要求管理公司維修,並提醒應於停車場安裝專用水龍頭供洗車,避免市民非法從消防喉取水。
該署又表示,根據《水務設施規例》,管理公司有責任保管、保養及巡查消防供水系統,確保不被濫用。消防喉出水口應由玻璃面箱子鎖上,阻止非法取水。如該署發現管理人違反要求,該署有權截斷供水。
根據法例,由消防供水系統取水作非消防用途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 2.5萬元,並須繳付取水或轉駁用水費用,舉報非法使用消防喉可致電水務署熱線 2824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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