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07年12月3日)
在 大 廈 維 修 三 個 月 後 , 發 現 已 更 換 的 渠 管 有 滲 漏 現 象 , 他 想 知 道 應 如 何 向 承 建 商 追 討 維 修 責 任 ?
房 協 答 : 曾 先 生 首 先 應 查 證 新 渠 管 是 否 仍 在 維 修 工 程 的 保 固 期 。 保 固 期 的 時 限 視 乎 合 約 所 訂 , 一 般 在 維 修 工 程 完 成 後 , 由 發 出 完 工 證 明 書 起 計 六 個 月 至 一 年 。 由 於 保 固 期 屬 於 大 廈 維 修 工 程 合 約 的 一 部 份 , 承 建 商 有 責 任 修 補 因 工 程 物 料 、 工 序 或 施 工 所 引 致 的 損 壞 及 缺 陷 , 而 負 責 監 管 的 工 程 顧 問 也 有 責 任 跟 進 有 關 的 損 壞 及 缺 陷 項 目 , 要 求 承 建 商 維 修 。 因 此 , 曾 先 生 可 向 工 程 顧 問 反 映 渠 管 滲 漏 情 況 , 再 由 工 程 顧 問 向 承 建 商 發 出 維 修 指 示 。 在 保 固 期 完 結 前 , 工 程 顧 問 應 實 地 巡 查 公 眾 地 方 , 以 確 定 所 維 修 的 項 目 是 否 有 損 壞 或 缺 陷 , 並 連 同 業 戶 發 現 的 損 壞 項 目 , 擬 訂 工 程 缺 陷 清 單 , 交 承 建 商 跟 進 。 待 所 有 修 補 工 程 妥 善 完 成 後 , 工 程 顧 問 便 會 簽 發 最 後 證 明 書 , 法 團 便 可 向 承 建 商 發 放 工 程 保 固 金 , 整 個 大 廈 維 修 工 程 合 約 才 告 正 式 完 結 。
2007年12月3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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