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5日星期六

防 火 門 須 符 合 當 局 要 求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08年3月10日)

近 日 收 到 屋 宇 署 發 出 的 消 防 安 全 指 示 , 要 求 大 廈 業 主 更 換 防 火 門 。 他 欲 知 如 何 選 擇 合 規 格 的 防 火 門 。

大 廈 防 火 門 在 不 同 的 情 況 下 可 能 需 要 更 換 , 例 如 : 防 火 門 受 到 破 壞 、 缺 乏 認 可 測 試 報 告 證 明 其 防 火 功 能 , 或 安 全 設 計 未 符 合 現 今 要 求 等 等 。 因 此 , 屋 宇 署 會 根 據 《 消 防 安 全 ( 建 築 物 ) 條 例 》 , 對 有 關 樓 宇 發 出 指 示 , 要 求 更 換 符 合 標 準 的 防 火 門 。

合 規 格 的 防 火 門 須 符 合 多 項 要 求 , 包 括 ︰
1. 耐 火 時 效 須 符 合 「 消 防 安 全 指 示 」 的 規 定 ;
2. 其 他 配 件 如 門 鉸 等 , 應 具 抗 火 功 能 ;
3. 防 火 門 的 闊 度 不 少 於 法 例 的 要 求 ;
4. 防 火 門 開 時 不 應 減 少 出 口 路 線 及 樓 梯 的 闊 度 ;
5. 防 火 門 與 門 框 應 附 有 適 當 的 證 明 書 及 測 試 報 告 ; 及
6. 安 裝 防 火 門 時 , 須 根 據 測 試 報 告 內 之 設 計 。
有 關 防 火 門 的 詳 細 規 格 , 可 參 閱 屋 宇 署 出 版 的 《 1996 年 耐 火 結 構 守 則 》 。
由 於 選 擇 及 安 裝 防 火 門 須 考 慮 現 場 環 境 因 素 , 並 作 適 當 配 合 , 故 更 換 防 火 門 時 , 應 諮 詢 專 業 人 士 意 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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