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日星期一

長者維修物業津貼上限四萬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09年7月27日)

問:婆婆準備在自住的私人單位內進行維修工程,欲申請「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的津貼,查詢要甚麼資格及注意事項?

答:「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是政府委託房協推行的計劃,為合資格(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的 60歲或以上長者業主在 5年內提供最高 4萬元的津貼,以維修自住物業。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如欲進行自住單位的室內維修工程,必須在工程展開前提交申請表及所須文件,至香港房屋協會申請組或各區的物業管理諮詢中心,包括香港身份證、工程報價單、工程公司的資料副本。房協經初步審核後,會派工程人員到單位視察及審批報價。待房協發出「原則上批准書」,申請人便可安排工程。

批准方可開工
申請者要特別留意,必須收到房協的批准信後,才可展開維修工程;而工程完成後,須通知房協安排人員到物業視察,並提交工程發票、有關承建商註冊證明(包括水、電技工的專職註冊證明)及完工證明等副本。

在確定工程完成後,房協會根據「原則上批准書」列明的工程項目和工程人員的評估報告,審核後才批出款項。
查詢可致電房協: 2839 7166或 2894 3222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