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立法會提問(2007年4月18日)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704/18/P200704180116.htm
立法會十題:新編配公屋單位維修問題***************
以下為今日(四月十八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回覆:問題: 本人近日接獲不少市民投訴,指房屋署新編配給他們的單位出現維修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每年接獲涉及新入伙租住公屋單位出現維修問題的投訴個案數目為何,並按所涉的維修問題類別列出分項數字;及
(二) 會否考慮設立驗收制度,由專業人士驗證租住公屋單位的質素,並在單位質素達到滿意程度後才將之出租;若會,該制度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無論是建造新公屋樓宇或翻新舊公屋單位,房屋署均有嚴格的監察及驗收制度,由專業人員及資深工程監督執行,以確保各公屋單位的質素達到合理水平,才安排出租。 就問題的兩個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 根據房屋署的記錄,過去三年涉及新入伙單位維修事宜的投訴個案數字和所涉維修項目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這些個案大部分涉及小型維修項目,經過簡單工序處理後,均能令租戶滿意。
(二) 所有新建公屋的工程均由擁有專業資格和多年經驗的房屋署合約經理及其工程項目隊伍嚴格監督。在工程完工階段,工程監督會依照一套詳盡的程序驗收。合約經理會查核驗收報告,並作實地視察,以確保各樓宇及單位的質素達到合理水平,然後單位才會出租。最近房屋署更推出「入伙服務大使計劃」,在新建公屋樓宇的入伙期內,為租戶提供以客為本和高效率的修繕服務。 在翻新舊單位方面,負責的承辦商均為經房屋署甄選之「優質保養承建商」。一切需由業主負責的維修項目,例如石屎剝落、滲漏和渠務等,房屋署會確保維修妥當。房屋署的維修隊伍(包括專業人員及資深工程監督)會在工程進行期間作出嚴格的監管,並會在完工階段進行驗收,以確保維修及翻新工程的質素。此外,租戶亦可選擇向房屋署申請領取「翻新津貼」,自行安排進行一些簡單的維修及翻新工程,如粉飾牆身和修補室內瓷磚等,以便提早入伙。 在租戶入伙後,房屋署仍會迅速回應租戶的要求,進行各項應由業主負責的維修項目,以保持單位狀況良好。自二零零六年起,房屋署更推行「全方位維修計劃」,主動分階段勘察全港共六十多萬個公屋單位,全面地查找維修問題,以進一步改善公共屋的居住環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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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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