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8日星期日

住 宅 廢 物 分 類 可 申 請 資 助

資料來源:2008年12月22日(蘋果日報)

問 : 計 劃 在 大 廈 推 行 家 居 廢 物 源 頭 分 類 , 想 知 有 何 途 徑 可 得 到 技 術 及 財 政 上 協 助 ?

答 : 在 住 宅 及 商 住 大 廈 內 進 行 家 居 廢 物 源 頭 分 類 , 是 將 廢 物 分 類 回 收 設 施 放 置 於 指 定 地 點 , 並 安 排 回 收 商 定 期 收 集 。 回 收 設 施 一 般 為 廢 紙 、 金 屬 和 塑 膠 回 收 桶 。

環 保 署 印 製 《 住 宅 樓 宇 廢 物 源 頭 分 類 指 引 手 冊 》 , 為 物 業 經 理 和 居 民 就 如 何 在 住 宅 樓 宇 樓 層 推 行 廢 物 源 頭 分 類 提 供 指 引 , 並 闡 述 建 築 物 和 消 防 安 全 規 例 的 要 求 。 法 團 可 申 請 「 環 境 及 自 然 保 育 基 金 」 , 用 作 資 助 源 頭 分 類 計 劃 的 部 份 開 辦 費 用 , 每 個 屋 苑 可 獲 批 不 多 於 每 層 廢 物 分 類 設 施 實 際 總 開 支 的 50% , 每 樓 層 以 800 元 為 上 限 , 每 份 申 請 ( 以 每 項 物 業 計 ) 最 高 撥 款 額 為 25 萬 元 。 申 請 人 可 由 即 日 起 至 09 年 9 月 30 日 , 把 填 妥 的 申 請 表 格 交 回 環 境 保 護 署 。

詳 情 瀏 覽 環 保 署 網 站 ( https://www.wastereduction.gov.hk/ch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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