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0日星期二

有凶宅 欠債戶 最多免租半年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10年8月10日)

由於房署正收集全港各屋邨不受歡迎單位資料,估計最快下月才能定出有關單位數量、分佈、每月租金及曾發生甚麼不愉快事件。房署發言人表示,未知今次計劃有多少單位屬於凶宅,也不評論申請反應會否熱烈,但指單位均按其空置長短而提供不同租金優惠。


三年內不得調遷

房署網頁顯示,入住空置 12個月或以上但少於 24個月的單位,租戶可獲 4個月免租期,分 8個月每月減租 50%;入住空置 24個月或以上單位租戶,可免 6個月租金,分 12個月每月減租 50%。不過,房署提醒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租約生效起三年內不可以申請調遷。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公屋輪候冊現有約 13萬個申請者,部份排在隊尾的二、三人小家庭,實際可能要等四、五年才能上樓;部份單身申請者更要等逾十年,因此特快公屋編配計劃能吸引這批「心急」上樓的市民申請,估計計劃吸引逾 3萬人遞表,「就算三年內唔畀調遷都冇所謂,對佢哋嚟講至少可以快啲上樓,唔使捱貴私樓租金」。

房署不定時推出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每次申請均反應熱烈,對上一期去年 8月推出,包括 80個凶宅在內的近 2,000單位,結果吸引破紀錄的 3.8萬份申請;最後由於部份申請者臨時「縮沙」,導致 500個單位沒人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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