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5日星期日

樓宇更新 兩法團應交一份申請表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09年5月25日)

想為大廈申請參加「樓宇更新大行動」,但大廈分有兩個業主立案法團,她擔心若個別法團申請不獲批時,會影響整體維修的決定,不知如何是好。

即一幢大廈有超過一份大廈公契,故有多於一個業主立案法團,在香港舊樓當中很普遍。

若法團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獲批,樓宇內住用或商用單位的業主均可獲相當於公共地方維修費用八成的津貼或每單位上限 16,000元(以較低者為準),而長者自住業主更可申請全數津貼,上限為 40,000元。


6月 6日前遞交申請
截止申請後,房協或市建局會以電腦抽籤決定審核申請表的優先次序。由於申請是以個別法團為單位,若其中一個法團得到較優先次序而獲批,但另一法團卻因編號較後而未能受惠,業主間或會因意見分歧令大廈的維修工程難以進行。
有見及此,「樓宇更新大行動」會接受由多於一個法團組成的大廈聯同遞交一份申請表,並一併處理,以便派發同一個優先次序編號。因此,應立即聯絡兩個法團的管理委員會,依照申請表的要求於本年 6月 6日或之前遞交申請。房協熱線: 2882 1717
傳真: 2882 2001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