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蘋果日報(2010年2月1日)
問:X先生是法團委員,欲知維修工人進入大廈「密閉空間」工作有甚麼規定?
答: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條》第 59AE章,「密閉空間」是指任何被圍封的地方。大廈內的沙井、水缸、密室、污水渠、喉管、排煙槽、管道等都是密閉空間,在內工作可能產生危險,包括:
1. 發生火警或爆炸;
2.氣體或缺氧導致工人喪失知覺或窒息;
3.液體水平升高引致遇溺;
4.自由流動的固體(如沙礫)引致窒息。
進入密閉空間工作的人士必須為「核准工人」,業主或承建商需要委任「合資格人士」事前對密閉空間內的工作進行危險評估,並作安全措施建議。工作完結後將該項工作證明書及危險評估報告保存一年,供職業安全主任查閱。
勞工處處長已授權一些機構舉辦「核准工人」及「合資格人士」的認可訓練及證書課程,完成課程才可成為「核准工人」或「合資格人士」。
2010年5月15日星期六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